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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资企业法律运作    

   “三资企业”,是指:中外合资企业、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(即独资企业)。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例规定,在中国注册登记的,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。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,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例,受中国的法例保护和监管。根据中国的外商投资法例规定,任何国家/地区的公司、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,均可以在中国规定的开放城市或地区设立“三资企业”,从事政府法例允可的营商活动。
    “三资企业”的经营范围,由国务院主管部委不定期编制并公布的“外商投资指导目录”作出规限,凡鼓励、允许的项目,外商均可以作出投资和经营,凡禁止的项目,一律不准外商设立,部分项目仅允许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经营。详细参见本网站“设立审批”之“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”。随着中国加入WTO,外商投资的经营范围将进一步开放,达致国民待遇而与内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看齐,且不受地区和内外销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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