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一黑心老板被判刑
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工人应得工资。近日,新罗区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8000元。这是新罗区法院头一次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黑心老板。
肖某于2013年3月至6月期间承包龙岩某开发楼盘的部分装修作业,其从业主处结算完工程款后,不但不支付工人工资,而且逃匿起来,让工人们着急万分,经龙岩市相关部门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不支付工人工资,总计46660元。当年11月3日,肖某被龙岩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其后虽将拖欠的工人工资余额全部支付完毕,但仍让自己遭受法律的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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