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人民日报
2016年,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之年,也是攻坚之年。公检法司等政法各单位将重点推出哪些司改举措?今年司改将完成哪些任务、达成什么目标?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、全国检察长会、全国公安厅局长会、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获得了第一手信息。
最高人民法院
★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办法、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意见,配合中央政法委制定错案认定、责任倒查问责、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见。
★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,配合人社部研究制定法官职务套改配套工资制度,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,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。
★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省以下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制度,推动制定财物省级统管指导意见。
★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推动提高证人出庭率、律师辩护率,防止庭审走过场,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。
★加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总结评估,健全配套机制,防止“立案难”问题反弹,防止“立案难”转化为“诉讼难”。
★研究适时增设巡回法庭,完善巡回法庭管辖跨行政区划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相关制度,健全巡回法庭法官职业保障制度。
★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,更好地用“数据”说话,提升为党委政府和法院决策服务的实效性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
★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。
★稳步重点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,深入研究建立分工合理、权责清晰、协作紧密、运行高的内部管理机制,整合司法资源,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。
★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,依法收集、固定、保存、审查、运用证据,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 导和过滤作用,坚持证据标准,防止案件“带病”起诉。
★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、量刑协商制度;探索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公诉模式。
★加强对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研究,共同探索相适应的取证规则和证据标准,提高量刑建议准确性。
★重点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;完善对指 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机制;健全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。
★认真研究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类型、方式和要求,建立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。
公安部
★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创新,人民警察分类管理、招录培养、职业保障等相关改革政策相继出台。
★推进以效能为核心的警务体制改革,努力在警务体制改革上有所突破,不断提升警务管理和实战效能。
★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创新,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健全完善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、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、一体运行的打防管控机制。
★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创新,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求突破,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、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要求、顺应人民群众意愿。
★不断健全执法制度、改进执法管理、强化执法监督,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创新。
★要创新完善基础管理制度、大力推进科技手段创新、不断加强警务装备保障,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创新,在提升公安现实斗争支撑能力上求突破。
司法部
★深化监狱制度改革,严格刑罚执行,完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机制、狱政管理制度和监狱执法办案责任制,深化狱务公开,深化监狱体制改革。
★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,提升社区矫正保障能力,推进社区矫正立法。
★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,统一鉴定程序、标准,实行鉴定人负责制,强化司法鉴定资格管理和质量监管,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。
★深化律师制度改革,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,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,推动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。
★完善法律援助制度,扩大法律援助范围,提高法律援助质量,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。
★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,做好年度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。